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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打击壳股 拟延长买壳后注资期限至3年

发布时间: 2018-07-03 14:50:13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其他楼讯


 6月29日,港交所刊发相关《上市规则》条文修订的咨询文件,旨在解决市场关注的有关借壳上市及“壳股”活动的问题。咨询文件提交回应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港交所旗下联交所表示,近年来,交易所留意到香港市场上“炒壳”、“造壳”的活动有所增加,而这正是源于市场上有通过“壳股”借壳上市的需求。所以,为维持市场质量,港交所在执行《上市规则》方面已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打击不断演变的“壳股”活动。

  港交所上市部主管戴林瀚表示,港交所正三管齐下打击“壳股”活动。一是更严格地审批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杜绝申请人通过 公开招股“造壳”;二是提高上市发行人适用的持续上市准则门槛,遏止“造壳”及“养壳”活动;三是收紧反收购规则,遏制借壳上市、尤其是涉及“壳股”公司炒作的现象。

  而在此次咨询文件中,港交所提出多项修订《上市规则》的建议,比如,建议将“买壳”后注入新资产的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建议将监管借壳上市的做法规范化,并施加额外规定,针对性地处理特定问题和借壳交易,如发行人将收购活动分拆为一连串小型收购,又或在收购不符合新上市规定的新业务后出售其原有业务;要求上市公司于年报内就每一项占其总资产5%或以上的证券投资作详细披露。

  同时,港交所建议,禁止发行人通过“大规模发行证券换取现金,将所得款项用于收购及开展规模远超现有主营业务的新业务”的方式进行借壳上市。

  戴林瀚表示,考虑到拟修订的持续上市准则对少数发行人可能带来的影响,此次咨询文件中的有关建议给予发行人12个月的过渡期,以调整公司行为适应修订后的相关上市规则。

  此外,香港证监会官网随后发文,对港交所行为表示支持。行政总裁欧达礼强称,有关建议是为针对企业及市场行为问题所引起的关注而推出的一系列措施之一,证监会将继续特别留意市场上对投资大众不利的行为。

责任编辑: wj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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