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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7月大事件!2017张北多个棚改片区补偿款"曝光"!

2017-07-24 17:09:00
楼盘网

[摘要]\n 重磅!张北7月大事件来袭!《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包含张北多个片区征收方式和补偿款明细,想要了解更多张家口张北棚改详情,请继续往下看吧!\n

重磅!张北7月大事件来袭!《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包含张北多个片区征收方式和补偿款明细,想要了解更多张家口张北棚改详情,请继续往下看吧!

首先带大家看一下张北2017年的棚改的征收范围公告:

为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土地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拟确定对顺诚路东侧、中都大街西侧等14个片区的棚户区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关于顺诚路东侧、中都大街西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中都大街、南至东华小区、西至顺诚路、北至北辰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2、关于中都大街东侧、华盈公司西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华盈供热公司、南至兴华路、西至中都大街、北至北辰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3、关于旧二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元都小区、南至济民医院、西至九鼎小区、北至明清街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4、关于卧龙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永春大街、南至北辰路、西至新二中、北至揽胜西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5、揽胜楼西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永春街、南至揽胜楼、西至揽胜路、北至安顺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6、永义街小学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永永春北街、南至兴华西路、西至民建街、北至定远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7、兴华西路南侧、天顺小区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张库大道、南至天顺小区、西至林荫大道、北至兴华西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8、建筑公司西侧、兴华路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兴华路派出所、南至建筑公司、西至旧马车巷、北至晟和小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9、民乐街小学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商务局、南至民乐街小学、西至燕赐福地、北至华林商厦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10、建安路南侧、峰海小区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富鑫豪园小区、南至峰海小区、西至顺诚路、北至建安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11、永义街西侧、兴和路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永义街、南至中博小区、西至张库大街、北至兴和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12、私立高中东北侧、福苑小区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张库大街、南至建安路、西至私立高中、北至天顺小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13、天路中学西侧、兴石路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中都大街、南至南山路、西至九卜树村委会东路(规划)、北至兴石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14、塞外明珠酒店东侧、兴石路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征收范围东至九卜树村委会东路(规划)、南至南山路、西至塞外明珠酒店、北至兴石路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征收。

二、征收范围内禁止施行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1、从公告之日起所属范围内的房屋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装修以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2、从公告之日起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违反以上规定的不予补偿。

接下来带大家看一看2017年张家口张北棚改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公告:

张北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制定了《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论证。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止,期限为30天。

被征收人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向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附件:《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张北县房地产管理处

具体地址:张北县永义街西三区11号

张北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张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2号)、《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结合群众改造意愿和我县的实际,特制定张北县棚户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第一条: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以《征收公告》发布的范围为准。

第二条: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棚户区改造实施部门。

第三条:征收房屋标准分类

1.被征收房屋按用途分类:住宅用房、生产经营性用房两类;

2.被征收房屋按结构分类: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三类;

3.被征收房屋按房屋权属分类:公产房、私产房两类。

第四条:征收房屋补偿方式: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参照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1.产权置换:根据被征收人持有房屋证件或票据载明的房屋结构结合用地面积按照置换比率进行置换,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按本年度建房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见附表1)。

(1)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一的房屋,砖混结构按0.72置换;砖木结构按0.71置换;其它结构按0.7置换(置换面积=用地面积×置换比率)。

(2)只有一张土地票据的房屋,砖混结构按0.7置换;砖木结构按0.69置换;其它结构按0.68置换(置换面积=用地面积×置换比率)。

(3)无法提供有效手续的房屋,不予产权置换,地上建筑物按本年度建房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4)建房密度小于该房结构所对应的置换比率时,按照两部分计算,房屋面积按照对应置换比率置换,剩余占地面积按照0.6置换(置换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置换比率+剩余用地面积×0.6)。

(5)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建房的,按用地面积0.6置换(置换面积=用地面积×0.6)。

(6)从事生产经营的非生产经营性用房,对照相应住宅结构比率进行置换。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再按实际营业面积给予600元/㎡的补助。

2.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置换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超出部分按本年度建房重置价计算,另按应置换面积给予300元/㎡奖励补贴{货币补偿金额=应置换面积×(4300元/㎡+300元/㎡)+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重置价}。

第五条:安置房置换办法

1.置换房屋:

(1)房源位置:东关新民居周边地块安置小区(均价4300元/㎡)、卫计局北侧地块安置小区(均价4300元/㎡)、新二中北侧地块安置小区(均价3800元/㎡)。

(2)房源面积:建筑面积约为60㎡、70㎡、80㎡、90㎡、100㎡、110㎡、120㎡(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2.置换标准:

(1)应置换面积只能选定一套的,选择就近上靠户型的超出面积按(楼层价+300元/㎡)购买,选择跨户型超出的全部面积按(楼层价+1000元/㎡)购买。

(2)置换面积大于一套住宅面积的,所剩面积大于等于55㎡的,方可置换下一套,以此类推。选择就近上靠户型的超出面积按(楼层价+300元/㎡)购买,选择跨户型超出的全部面积按(楼层价+1000元/㎡)购买。

(3)剩余面积小于55㎡的和不选择置换的按货币补偿标准执行。

(4)应置换面积大于30㎡小于等于60 ㎡的,选择60 ㎡的楼房,按所置换楼层价置换,选择就近上靠户型的超出面积按(楼层价+300元/㎡)购买,选择跨户型超出的全部面积按(楼层价+1000元/㎡)购买。

(5)地下室单价为1000元/㎡。

3.交房时间:以县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4.结算方式:

(1)选择置换房的,需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和安置协议书。

(2)置换房价款按设计面积收取(含地下室),交房时按测绘面积一并结清,多退少补。

(3)补偿款支付到被征收人账户时,要将置换房屋价款足额交到房屋征收办指定账户,并将被征收房屋移交给征收部门,签订的安置协议书方可生效。

5.选房方式:被征收房屋人签订《张北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退住房协议书》后,将被征收房屋腾交于征收部门,根据交房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并签订《张北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

第六条:公产房征收补偿

1.公产房承租人,按所租住公产房的面积给予500元/㎡的补助。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可以享受“两租房”。

2.公产房院内自建房屋,按本年度建房重置价货币补偿。

3.承租公产用房用于生产经营:未出合同期仍在经营的给予停产停业、搬家费、临时安置的补助;超出合同期的不予补偿。

第七条:生产经营性房屋补偿标准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是生产经营性用房的房屋,按照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第八条:附属物及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2、3)

第九条:临时安置及搬家补助费

1. 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月12元/㎡,共计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置换安置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月12元/㎡,共计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搬家补助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40元/㎡的搬家补助费。

第十条:优惠政策

1.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面积(征收范围内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合并面积)不足30㎡的,按照30㎡一次性货币补偿。

2.在征收决定公布发布45日内,签订腾退住房协议书后,将征收房屋交予征收组,每户按应置换面积给予100元/㎡的奖励。

3、选择多层楼顶楼或电梯楼一层的,就近上靠户型的超出面积按楼层价购买,跨户型超出的全部面积按(楼层价+300元/㎡)购买。

第十一条:停产停业补助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生产经营性用房,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营业用房建筑面积予以200元/㎡的停产停业补助。

第十二条:相关事宜

1.被征收人先解除房屋抵押;结清水、电费用后与征收人签订协议。

2.自《征收公告》张贴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

3.被征收房屋人签订《张北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张北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腾退住房协议书》后,房屋归征收部门,由征收部门拆除。

4.本方案从 年 月 日起执行,本方案仅适用本次征收,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调整再出相关补充规定。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张北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所有。

附件:

1.重置价补偿标准

2.附属物补偿标准

3.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由上面的张北棚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置换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超出部分按本年度建房重置价计算,另按应置换面积给予300元/㎡奖励补贴{货币补偿金额=应置换面积×(4300元/㎡+300元/㎡)+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重置价}。

张家口张北棚改补偿单价4300元/平米,加上300元/平米的奖励补偿,张北棚改的补偿单价也就在4600元/㎡,如果不购买置换的房屋,单独买张北县的楼盘时,你就会感到补偿款与现在房价的巨大落差。

2017年6月与2017年7月张家口销售热区房价均值对比图

从上面7月份的走势图中可以看出,张北目前的房屋均价在5000元/㎡以上,那么张北棚改区的居民购房以目前4600元/㎡的价格来购买张北的楼盘还要贴钱!

那么目前张北各个楼盘的房价如何呢?

张家口张北在售楼盘房价

张家口张北2017年6月与2017年7月楼盘价格分析:

2017年7月份张北县上涨楼盘有2个。分别是保利•畅馨园和天保新城两个项目,另外北京一号院前期北京新城项目和铭瑞轩7月加推新房源。还有2个项目处于待售状态。除此之外的其它楼盘项目房价暂无变动!

从上面的张北7月的房价可以看出,张北目前的楼盘均价4600元/㎡,但是目前基本没房,除此之外其它项目的均价都在5000元/㎡以上,有些项目的均价甚至都达到了7000元/㎡。

再来看看,张北棚改的补偿款,确实落差很大!

想要了解更多张家口房产资讯,请登录张家口楼盘网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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